罗江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

www.scol.com.cn (2018-10-19 21:51:0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德阳消息(王孔礼 记者 古蓉媛)10月19日上午,罗江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栋主持召开罗江区一届18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对《规定》和《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


    《规定》明确了五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不同职责,对责任的落实情况将接受五种形式的考核考察,并作为履职评定、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规定明确,履职不到位、阻挠干涉监管执法或事故调查处理等五种情形将受到问责,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规定还制定了从轻追责、免责和表彰奖励的条件。
    《实施细则》是四川省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意见,与《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既一脉相承,又有所侧重、互为补充。
    《实施细则》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细化到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个人,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领导责任,推动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实施细则》细化明确了5个方面的内容,新增了应急处置和督促下级单位的内容。
    对于贯彻落实《规定》和《实施细则》,李栋要求全区各部门、各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更加积极地履职尽责,主动谋划、主动作为,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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