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船山区:创新机制破解“插花式”贫困

2020-10-13 11:10:28来源:光明日报客户端编辑:宋开文

四川遂宁市船山区,因贫困村多、分散等特征面临着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插花式”贫困特征明显。在脱贫攻坚战役中,船山区立足实际,下足“绣花”功夫,聚焦问题短板实施精准施策。通过几年来的努力,27个贫困村已全部退出,13344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贫困群众年人均收入达7300元,剩余的13名贫困人口计划于今年脱贫。

  以农业园区为载体,着力发展农业产业

位于船山区永兴镇元宝村的四川菌绿生态农业是一家专业集食用菌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生产企业,这里新鲜采摘的海鲜菇通过物流货运,仅2小时就可到达成渝等地超市。

该基地不仅吸收了当地群众来做工,也是船山区100个乡村旅游景点中一个重要的参观点。

发展农业产业是确保脱贫攻坚的关键,由于农村贫困村分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直制约着全区农业产业的发展。

在脱贫攻坚中,船山区以现代农业园区为突破口,以园区为载体着力积聚发展资源,将贫困村全部纳入园区整体规划,既统筹实施基础设施,又因地制宜制定各贫困村的农业产业扶贫规划,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项主导产业。

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业主主体”工作思路,船山走出“大园区+小园区+业主”发展模式,以都市农业为主导,在园区内重点发展绿色蔬果、生态禽畜、优质粮蔬繁育、乡村休闲旅游4条产业带,实现产业交叉融合发展。一条集生产、示范、环保、观光、农耕文化为一体的现代特色农业园区和高效生态农业生产基地应运而生。

围绕产业发展这一核心,船山紧盯涪江流域绿色产业发展带这一轴心,建设了唐桂“生猪+柑橘”、永河“柑橘+三产融合”、龙老仁“蔬菜+康养”三大优势产业集中区及周边13个特色现代都市农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已初步形成。

目前,园区内贫困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5114元,高于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6个百分点。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机制

船山区唐家乡万福村羌凤李产业园的坡地上,连片的羌凤李依旧绿意盎然、长势丰茂,乡村水泥路如玉带般在田野间蜿蜒延伸……一幅优美的新农村画卷在眼前徐徐展开。

万福村毗邻涪江,由原花果村和原牌坊村两个贫困村合并。2014年以前,村里整片撂荒地,村民收入单一,基础设施短板突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后,在特色产业带动下,2018年成功实现整村脱贫。

2019年,船山区在万福村试点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全村95.6%的人口2257村民成为经济联合社股民;1194户进入土地流转合作社参与分红,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达100%。

“我们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参与分红,平时在村上的产业园内务工,每天能挣上60—70元。”村民陈菊玲乐呵呵地说。

确保农民持续增收是脱贫攻坚的核心。船山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建立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机制。船山区专门出台《关于深化农村“三变”改革推动“五大合作”的指导意见》,对深化农村改革做了总体部署。

农村“三变”改革主要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引导、集体配合、群众参与”原则,“一村一策、一村一品”思路,引进优质企业合作开发产业项目,明确利益联结、风险控制和退出机制,解决资源整合后盘不活、项目实施后管不了、资产投进去没保障等问题。

以唐家乡万福村为例,全村7个“旱山村”连片发展了4000亩李子产业,将其作为农村“三变”改革的试验田,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发展基金”的利益联结模式,通过股权形式把农村、农民嵌入产业链条,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全乡已整理土地3000余亩,招引了四川果益公司投资600万元,参与李子产业建设、经营和管理,实现资金变股金。全乡8个行政村全部成立经济联合社,并因地制宜成立土地、置业、劳务旅游合作社共计16个。

群众将土地、林山等自然性资源以股权形式入股到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的股东,还可以进入劳务合作社成为产业工人,在家门口就实现土地收租金、就业挣薪金、入股分红金的多元化收入。

目前,船山全区所有村的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完成登记挂牌。

  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构筑返贫防火墙

因病因灾致贫返贫,一直都是脱贫攻坚的难题。脱贫不易,巩固脱贫成果更不容易。疾病、意外、自然灾害都很可能成为脱贫群众再次返贫的变量因素。如何让贫困户脱贫不返贫,农村低收入户不致贫?

2019年6月,船山区探索推行“防贫保”,将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5625元的农村低收入户纳入参保对象,由财政按照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代缴参保费用,预防因病因灾返贫致贫。

何谓“防贫保”?地区政企合作,推出的商业性防贫保险产品。政府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这两种情况人群购买保险,为他们因病致贫、返贫而提供完善的经济保障。同时,也用以控制贫困户增量。

与专注贫困户的“扶贫保”不同,“防贫保”的受益人范围更大,不只局限于农村地区贫困户,也包括农村低收入户。它的防贫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原则上也不重新建档立卡,只按照防贫预警线实时监测进行框定。

防贫保的赔付标准主要有因病致贫、因灾致贫两个方面。参保人员,由于疾病、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原因需长期治疗或住院,或因灾导致住房及室内财产损失,扣除医保报销、大病救助等报销额度后,剩余部分按照40—90%的比例赔付,每人每次最高赔偿50000元。

数据显示,“防贫保”工作开展这一年来,已经对符合赔偿标准的60户贫困户赔付金额83万元。(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周洪双 通讯员罗小单、欧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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