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出台政策帮助暂时困难企业 

www.scol.com.cn (2019-04-24 10:03:5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渔)为帮助暂时困难企业发展,近日,经德阳市政府同意,德阳人社、财政、经信等10部门出台了《德阳市享受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困难企业认定暂行办法》。

《认定暂行办法》对困难企业的认定原则、认定期限、认定条件、认定和返还资金拨付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岗位返还资金。稳岗返还资金标准按就高原则执行,即按6个月的德阳市2018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和2018年底企业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2018年7月—12月企业及其职工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

哪些企业能认定为困难企业?

申请认定为困难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出现亏损并处于半停产等状态2年以内;恢复生产经营有望,企业有尚未履行的订单合同或产品销售、服务意向协议;2018年裁员率低于3.8%;2019年裁员率低于2019年德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认定当期城镇登记失业率),且有恢复生产和稳定就业岗位的具体措施;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上年度属劳动用工年度审查A级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困难企业认定范围: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恶意拖欠职工工资;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失信企业。

认定为困难企业后,能享受什么政策?

被认定为困难企业后,可享受失业保险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岗位返还资金,稳岗返还资金标准按就高原则执行,即按6个月的德阳市2018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和2018年底企业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2018年7月—12月企业及其职工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与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计算的返还资金不能重复享受,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困难企业认定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困难企业认定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认定工作原则在5月、11月集中进行,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分别于4月30日前、10月20日前向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

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德阳市享受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困难企业认定返还审核表》;企业困难情况说明;201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2019年申报期及2017年或2018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