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交警曝光一批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名单

2020-06-23 22:00:2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薛伟光)6月23日下午,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会议曝光了川F69BG0、川FWH528、川FS7369等12辆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通报了蔡某醉酒驾驶、肖某某驾车与前方车辆车尾部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发布了端午假期出行“两公布一提示”。

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

以下车辆在德阳市区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现予以曝光,请车辆所有人:一是及时处理车辆交通违 法行为;二是通过“交管12123”等渠道及时核对、变更车辆登记信息预留的手机号码,避免发生无法及时接收交通违法信息的情况;三是遵章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杜绝交通违法。

川F69BG0、川FWH528、川FS7369、川F5ZY15、川FVW628、川F0A9V8、川F8C6L8、川F57HH5、川FT1966、川F36QH9、川FWU152、川B6SE09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1、2020年05月09日12时12分许,蔡某醉酒驾驶车牌号为川FJ8***的小型轿车,沿峨眉山南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在岷江东路左转弯驶入岷江东路大桥往西行驶时,因醉酒意识不清,操作不当,导致与桥面中央隔离设施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及中央隔离设施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交警判定:当事人蔡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2020年04月10日08时23分许 ,肖某某驾驶川FU4***小型越野客车沿沱江西路由东至西方向行驶,当行至沱江西路机施一处附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由当事人李某某驾驶的川F18***小型普通客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川F18***小型普通客车向前运动时,又与由北至南方向横穿道路的杨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受伤,车辆受损。交警判定:肖某某驾车与前方车辆保持距离不够,是此次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当事人杨某某横穿道路不当,是此次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肖某某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杨某某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李某某无事故责任。

端午节“两公布一提示”

“端午”小长假期间,德阳城市周边自驾游流量增多,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增大,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多发;返乡探亲访友、短途出行集中,易出现潮汐式交通流集中的情况。

为力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德阳公安交警温馨提示:端午期间,驾车出游请文明驾驶,规范停车,服从交通指挥,遇道路拥堵请耐心等待,不占用应急车道,不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穿插等候的车辆;避开繁华路段以及事故多发路段,选择合理的出行线路,请勿乘座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载货车辆,尽可能地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乘坐“黑车”;节日自驾出游,请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确保睡眠充分,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驾车出行请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可以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40%以上,要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或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置;驾车行经农村、山区公路要谨慎驾驶,夜间驾车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