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近日,广汉市金轮镇桂花村4组(原6组)村民小组组长肖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模仿他人签字、多报销套取了桂花村集体账户资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广汉市纪委监委在实施片区协作机制的基础上,以“建强监督队伍、增强监督力量、健全监督机制、优化监督路径”为抓手,进一步构建起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村级监督体系。在所辖各行政村(社区)全面推行《广汉市“五事四制”监督工作法》,充分发挥村(居)监委会、村(社区)纪委、村(社区)监委在村(社区)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协助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监督,促进村务监督、村级监察、村社纪委有机融合,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五事”是指决策决议情况、公开公示情况、“三资”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情况、便民惠民情况;“四制”是指日常监督、问题整改、直报直听、群众监督。《监督工作法》中对村级监督中的五类32项重点工作和四项机制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让村级监督人员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同时,广汉市纪委监委建立了“村级纪检干部+村监委会成员+党风政风监督员”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对相应人员的履职情况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反馈乡镇(街道)党(工)委,并作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考核的依据,对履行职责不积极、发现问题不及时、推动整改不到位、群众评议较差的,及时约谈提醒。
“五事四制”制度是广汉市纪委监委对基层监督方式的一种探索和创新,有效激发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新活力。今年以来,广汉市村级纪检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05个,问题线索2条,片区统筹推进监督问题整改95个。下一步,广汉市纪委监委还将持续发挥“五事四制”制度的作用,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朱丽颖 曾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