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4月14日上午9时25分许,一群众手抱纸箱前往德阳广汉市金轮派出所求助。该市民在石亭江河道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鹰’,似人面又像猴面,像是保护动物,自己不知道如何处置,便将其带到派出所请求民警帮助。
民警通过近距离观察,该飞禽体长约40厘米,翼展约80厘米,上体为灰色及橙黄色,有暗褐色斑点,下体白色,爪锋利,面型似猴,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
随后,民警对其精心照料,并迅速与广汉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联系,后经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确认该飞禽为幼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猴面鹰,将其带回作进一步救助处置。(杨偲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