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春节临近,连日来,德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对辖区沿街个体商户、超市等场所等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强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和管控力度,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1月29日,该分局八角井所派出所迅速查处一起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件,确保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据介绍,当天21时许,八角井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德阳市区庐山南路三段柳稍堰桥洞处有人贩卖烟花爆竹,后经民警盘查,系李某某与刘某某在德阳黄许购买了11000元的烟花爆竹,其中烟花60余箱、鞭炮12饼。后李某某与刘某某将其存放在位于德阳庐山南路三段的出租房内,于1月29日在柳稍堰进行售卖,随即被民警查获。嫌疑人李某某、刘某某为非法谋取利益,抱着侥幸心理,在明知禁储禁售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依然销售烟花爆竹,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德阳经开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大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
德阳经开区公安温馨提示:春节将至,警方将持续加大对违规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从自己做起,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