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胡奥 德阳频道 古蓉媛)近日,德阳市旌阳区烟草专卖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开出首张罚单。
“守护成长”行动期间,旌阳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旌阳区某职业中学附近有一临时摊点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旌阳区局立即联合相关部门赶到现场核实情况。执法人员结合现场固定的证据、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数名买过卷烟学生的证人证言以及学校方面出具的当事人向该校学生售烟的情况说明,充分掌握了当事人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元并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通过便捷解缴现场缴纳罚款。
自2021年6月1日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以来,旌阳区局加强落实“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协调旌阳区公安局分局和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进行了经营环境整治和电子烟清理的专项检查,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雪茄烟、电子烟”标识,并对残缺,损坏标识进行更换整改,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加强了宣传效果。
下一步,旌阳区烟草专卖局将深度持续推进“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同时强化与辖区内的学校共建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社区的宣传力度,以案释法,以案推法,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