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有效整治合同乱象,8月26日,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对城区15户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收费行为、合同行为、广告宣传集中行政指导,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指导中,执法人员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公示、价格制定、广告宣传导向进行了提醒告诫,特别针对合同中易出现的“概不退费、安全免责、最终解释权归本机构(学校)所有”等典型霸王条款进行了提示和指导。同时,要求各培训机构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对合同格式条款开展自查自纠,务必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罗江区市场监管局将在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杜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