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周玉琴)自禁渔期以来,仍有人“顶风作案”偷偷非法捕捞。近日,中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兴隆派出所,一举破获五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3月14日上午,中江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民警在菜市场巡逻时发现,有群众兜售野生小鱼,民警依据相关线索,联合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中江县兴隆镇石碑河村的河道中,将正在实施非法捕鱼的嫌疑人抓获。
经调查,中江县兴隆镇石碑河村村民邱某、赖某华、兰某、舒某顺、赖某国于2021年3月12日至13日,先后在石碑河村12组清溪河内实施非法捕捞。办案民警现场收缴地笼27个,没收非法捕捞的水产品鲫鱼7尾、鲤鱼1尾、杂鱼993尾、小龙虾4只、田螺4公斤、泥鳅百余尾。
目前,邱某等五人已被中江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