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检察院“无缝监督”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2020-09-16 16:23:2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依法有效实施,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维护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无缝监督”,监督工作效果良好。

强化对交付执行环节的监督。一是审查交接程序。对交接时间、地点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教育安排是否及时到位等实施监督,注重监督交接双方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确保交付执行无缝对接。二是审查法律文书。重点审查法律文书刑期计算,核查执行通知书、缓刑考察期起止时间等,准确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三是建立信息档案。将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情况录入检察办公系统,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清,防止脱管漏管虚管情况发生。

强化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环节的监督。一是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对辖区内两个司法局下属17个司法所进行走访,检查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请销假、参加劳动学习情况。对暂予监外执行等特殊监管对象采取定期专项检察的方式,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与人大代表参与,督促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二是信息通报机制与监督动态管理系统相结合。与司法局建立信息通报机制,随时查看社区矫正动态系统信息,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三是检察官约谈制度与司法所定期谈话制度相结合。通过到司法所开展座谈和检察官对随机抽取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约谈方式,详细了解司法所监管管理活动情况。今年与4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约谈,鼓励其改过自新,更好地融入社会。

强化对变更执行环节的监督。一是事前积极履行建议收监检察监督权。定期走访、检查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监督管理矫正期间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检查执行机关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是否依法给予处罚,及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建议收监的检察建议。二是对收监执行活动实行现场监督。对本辖区收监执行活动实行全程临场监督,重点监督公安机关的收监执行活动是否合法。

强化对帮教环节的监督。一是与司法局共同建立“四个必谈”制度。实行矫正对象为未成年人、接收和解除矫正对象、矫正期间表现较差和有特殊困难人员四种情形必谈,一方面告知矫正对象矫正期间注意事项和行为准则,另一方面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共同开展帮教工作。二是实行权利义务“两告知”。在社区矫正人员到执行机关报到时,向社区矫正人员书面告知其权利义务;在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时,开展集中告知,逐条详细讲解权利义务,现场释法答疑,使法言法语“更接地气”。三是开展普法教育。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实行特别保护,从未成年矫正人员接收到解除矫正全程开展涵盖思想、法治、心理辅导等多层次,就学、就业等多方面的帮教,帮助其增强自信,树立法治观念。定期与司法所联合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带领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勉励其汲取教训,引导其顺利矫正。(李隆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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