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内部监管 旌阳区检察院对“沃尔玛”发出检察建议

2020-07-20 16:49:0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王勤 记者 薛伟光)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李某某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德阳天山北路分店(以下简称沃尔玛超市)为了方便顾客扫码支付以及节约人工成本等,对超市内的大部分商品未加“防盗码”,主要采用在付款区域设置监控、在出口处人工核查、安排工作人员对负责区域商品清点核对等方式防范商品被盗。但该超市人流量较大,人工核查防范覆盖不全面、不及时,商品存在较大被盗风险,商品被盗的情况时有发生,并可能诱发一些因“贪小便宜”而引起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为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加强违法犯罪的源头预防,旌阳区检察院针对案件中的具体情况和暴露出的问题,实地走访了解沃尔玛超市的情况,向其制发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公开宣告,建议沃尔玛超市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增强员工责任意识。通过对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思想教育、激励机制等方式,增强员工防盗责任意识;多措并举,增强自我防范。采用扩大加“防盗码”的商品范围、增加人员对实时监控的同步巡查、加强服务人员对出口处自助结账商品的核对、增加商品清点频率等方式,及时防范商品被盗风险;在超市出入口、超市内等显著位置张贴法律警示标语、海报等,警告潜在的小偷。沃尔玛超市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从内部管理和安全防范两方面进行了积极整改,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了回复。

旌阳区检察院下一步将继续着力深挖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治理漏洞,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综合治理当中谋划,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主动延伸法律服务触角,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和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加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不断践行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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