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杨军 记者 张渔)2020年4月16日,消费者时某将一面写着服务周到,办事认真的锦旗送到了广汉市消委会,对消委会妥善处理其家具购买纠纷表示感谢。
2018年3月23日,消费者时某在某家具店购买了一套衣柜,价值6200元。当家具运回家后气味太大,消费者在新房装修家具进场后,并未居住。2019年11月29日,消费者准备进行居住,发现家具的气味还是未消散,消费者要求退货,商家不同意,只同意换货。于是时某来到了广汉消委会进行投诉。
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情况后,2020年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爆发期间,该厂家未复产复工,未对消费者履行更换家具协议。消费者于4月15日,再次来到广汉消委会。工作人员人员对商家详细讲解了《产品质量法》,经调解后商家同意全款退还,并对消费者赔礼道歉,消费者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广汉市消委会将继续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消费者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如何正确、高效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