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赵白海 记者 薛伟光)近年来,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从三个方面下功夫,切实保障了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2015年至今,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42件,其中救助低保户7人,建档贫困户1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38万余元,提供就业、政策、物资帮扶20余人次,收到困难群众锦旗5幅。
救助对象与帮扶对象同步对接。该院明确救助范围,将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刑事案件造成家庭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并扩大到民事侵权案件特别贫困当事人和刑事案件特别贫困被害人。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与乡镇街道互通报1人,村镇街道纳入低保对象1人,有效缓解决贫困当事人困难。
救助款项与扶贫措施同步保障。对贫困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开通“绿色通道”,做一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发放,院司法救助小组倒排内部审批节点时限,一周内完成审批,两日内将拨付申请报财政审批,大大缩短了办时时限。同时邀请红十字救援协会、热心企业等共同参与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为贫困刑事被害人提供免费培训、销售途径、就业机会等帮扶,使其拥有可持续发展的经济项目。
政策协调与跟踪服务同步推进。该院积极为盆刑事被害人协调乡镇党委、民政、学校等相关单位申请扶贫资金、低保、减免学费等帮扶措施。制定对精准扶贫中的司法救助对象开展回访调查制度,不定期回访了解司法救助对象生产生活情况,进一步深化帮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