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唐妮 记者 薛伟光)日前,绵竹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制定了《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和检察工作实际,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涉民营企业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大司法服务力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等7个方面,要求检察官在办案中打击和保护并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帮助和引导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顺利复工复产,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此外,绵竹检察院还积极谋划、主动作为,走访市内多家复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对拟复工企业进行排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积极协调企业恢复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难题,为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创造条件。据悉,年前,我市某民营企业涉税犯罪,由于情节轻微,绵竹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希望其正常生产经营,保障工人们的就业。疫情爆发后,该企业至今未复工复产。2月15日,绵竹检察院检察官再次实地走访该企业,了解其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当了解到该企业属绵竹境内第一批拟复工复产企业后,检察官又积极联系我市相关部门,希望其加快推动该企业复工复产审批程序。目前,该企业已顺利实现复工复产。
据了解,绵竹检察院将继续结合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形成服务保障合力,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通过检察手段为企业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等工作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法治服务。同时,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与工商联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完善防疫期间检企联系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的法治需求,确保企业诉求及时受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