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就可以立案!罗江法院推出跨域便民新举措

2019-11-18 18:05: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刘小燕 苏瑞)随着民众维权意识的提高,民事案件数量急剧增加。依照法律规定大多数案件均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最高人民法院看到了人民群众增长的这一司法需求,及时推出了跨域立案这一便民措施,解决了这一问题,打破了这一限制,体现了“法院多辛苦,群众少跑路”的便民精神。跨域立案,是以手机终端为载体的微信立案方式,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不受地域、审级的限制,就近选择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出立案申请,再由协作法院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后通过该法院移动微法院平台跨域立案模块为其向管辖法院提交跨域立案申请,并联系管辖法院进行在线审核,如平台审核通过,则立案成功,并将受理结果反馈至移动微法院平台。

2019年10月28日,家住德阳市罗江区鄢家镇的刘某的父亲刘某某作为法定代理人,欲以抚养费纠纷将现住浙江省庆云县贤良镇某村刘某的母亲牛某某起诉至我院。通过审查发现,刘某某提交的材料完备,但由于该纠纷属婚姻家庭纠纷,按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按传统立案方式需到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法院起诉,为此当事人将花费更多的财力、物力、精力。针对刘某某的情况,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向刘某某阐明了跨域立案好处及操作流程。在征得刘某某的同意后,过中国微法院对该进行了跨域立案。案件送审后立案人员随即联系了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法院,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在线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本院。11月4日,刘某某收到了庆元县法院的交费通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真正的实现了“异地打官司,家门口立案”。

这起跨域立案的成功实施,实现了“零距离”起诉。打破了地域限制,实现了资源共享,体现了便民精神,提升了司法服务水平,让群众感受真正切实地感受到司法的便利,享受到司法改革创新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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