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检察院借鉴“枫桥经验” 把问题解决在“家门口”

2019-10-11 11:58: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薛伟光)近日,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被告人家属不服法院刑事判决的申诉案件中,主动邀请律师参与答复,释法说理,及时化解矛盾。通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

2019年6月,申诉人曾某不服绵竹市人民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父亲曾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的刑事判决,以来信的方式向绵竹绵竹市人民检察院申诉。控申科收到来信后,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在7日内向申诉人曾某进行了程序性回复,告知其案件受理情况。

案件承办人调阅该案卷宗材料,审查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申诉人曾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绵竹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复查决定后及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申诉人。申诉人曾某表示不接受绵竹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结果,要到上级部门继续申诉。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一直注重借鉴“枫桥经验”,把问题解决在“家门口”,注意发挥律师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考虑到本案涉及法律适用的认识问题,为切实消除申诉人疑虑,绵竹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再次答复工作,并商请该市司法局指派了一名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案件答复工作。在答复过程中,案件承办人从全案证据、事实认定和法律规定等方面为申诉人详细分析解释,受邀律师针对案情,对申诉人提出的具体问题详细解答,并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解释,为申诉人答疑解惑。申诉人认识到自己对法律知识理解片面,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最终让答复工作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结束。申诉人曾某对绵竹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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