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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通报3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http://www.scol.com.cn  (2016-10-13 14:46:56)  来源:德阳晚报  
编辑:邓嗣华  

日前,绵竹市纪委绵竹市监察局网站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富新镇上庵村村主任罗敏元、治保主任赵元贵、玉石村村主任魏德义受贿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罗敏元、赵元贵、魏德义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采砂老板在协调村民关系方面提供帮助,违规收受砂石老板现金。今年7月,富新镇纪委给予罗敏元、赵元贵、魏德义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土门镇麓棠村支部书记陈达剑、文书卿山洪挪用截留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7月至8月,陈达剑、卿山洪等人商议并安排将村合作社资金6万元借给他人。2014年6月,陈达剑、卿山洪等人将截留的水利费1.425万元单独保管。今年8月,土门镇纪委给予陈达剑、卿山洪党内警告处分,截留资金入村集体账。

  土门镇天宝村支部书记陈华、村主任王天文受贿问题。2011年12月,陈华、王天文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人方(另案处理)在承揽该村宅基地复垦项目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违规收取对方现金。今年9月,经绵竹市纪委同意,土门镇纪委分别给予王天文开除党籍、陈华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德阳晚报记者 曾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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