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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阶段资助政策有哪些?

http://www.scol.com.cn  (2016-06-15 11:17:3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邓嗣华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我国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学生资助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面约占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8%。

3、办理程序

(1)学生应在入学后填写申请表,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年级、学校”进行三级认定。
(3)学校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5)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办理银行资助卡,委托银行按核定名单将助学金划转到学生银行卡。

二、免学费

1、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免费标准

省级示范性高中920元/生·年,市级示范性高中680元/生·年,一般高中560元/生·年。资助面约为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8%。

3、办理程序

免学费办理程序同国家助学金的流程。

三、市本级特困生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

为在我市市区内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400元。其中,减免课本费360元/生·年、免作业本费40元/生·年。资助面约为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总数的6%。

3、办理程序

特困生资助办理程序同国家助学金的流程。

四、申请时间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资助金实行学年评审,分学期发放。每年9月初,需受助的学生或家长向所就读学校递交申请表和以下困难证明材料: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儿、残疾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申请时请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证明复印件;

(2)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申请时请提供低保证明复印件;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申请时请提供情况说明;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申请时请提供情况说明;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变故(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疾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申请时请提供当地政府证明或最近一年治疗费用的清单复印件;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家庭中有2名以上子女(含2名)同时在上学,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申请时请提供情况说明;

(7)由于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申请时请提供情况说明。

五、咨询联系电话

德阳市教育资助中心:2515980

旌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537078

广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245075

什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218218

绵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192609

中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206099

罗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1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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