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什邡市人民法院联合当地检察院、林业局、蓥华镇政府以及当地村干部前往蓥华镇石门村,实地回访2017年什邡法院环境资源庭审理的11件滥伐林木案的补种补栽情况。经现场查勘,10例已补种完毕,1例因地理原因正在补种过程中,达到了监督恢复性司法裁判的执行效果。
去年8月,什邡蓥华镇石门村11名村民向当地林业服务部门提出砍伐责任山林木的申请,并交纳了砍伐费用。在林业主管部门还没审批、颁发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11名村民擅自砍伐了大量林木。10月,11名村民因涉嫌滥伐林木被提起公诉。
面对公诉,11名被告认识到滥伐林木的错误行为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承认了滥发林木的事实,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经法院环境资源庭开庭审理,判决11人滥伐林木罪成立,并处刑期和罚金。同时,要求11人在被砍伐林木的相应责任山进行补种和养护。
判决后,11名村民补种树木情况怎样?恢复性司法裁判的执行效果理想吗?回访当天,什邡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邓雪梅等一行人到责任山查看补种补栽情况。经过近3个小时跋涉,一行人到达补种补栽现场。经查勘,10例已补种完毕,1例因地理原因正在补种过程中。
在回访现场,邓雪梅对在场的补种责任人也再次进行了法治宣讲,告知他们“补植”只是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第一步,而做好养护工作保证补种树苗的存活率,实现“复绿”才算真正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
据悉,此次回访后,今年9月还组织林业部门验收。(德阳日报记者 张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