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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www.scol.com.cn  (2018-04-11 11:23:5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宋开文  

2018年2月8日在德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7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777件,审执结37851件,同比分别上升7.89%和8.22%。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221件,审执结4125件。

一、强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握打击重点,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2550件,审结2498件,同比分别上升5.72%和7.03%,判处2512人。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涉黑恶等严重刑事犯罪,判处805件903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判处469件472人。调研毒品犯罪情况,发布审判白皮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判处112件126人。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依法惩处以信用升级等为名的诈骗团伙。严厉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判处86件90人。注重打击惠农、扶贫领域的“微腐败”,判处16件18人。判处未成年人犯59人,适用缓刑35人,运用心理辅导、社区矫正等措施,促使其改过自新。

注重维护权益,化解民事纠纷。受理民事案件11326件,审结11178件,同比分别上升14.64%和15.63%,其中调解结案6234件。加强家事案件调解工作,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4493件。审结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4509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929件,妥善处理南塔化工公司、金八角水泥厂系列劳动争议。通报近十年劳动争议审判情况,促进形成规范的用工秩序。依法审理涉军案件23件,完成涉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协调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监督支持并重,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450件,审结438件,同比分别上升24.65%和24.08%。加大司法审查力度,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占90.19%。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成和解、撤诉44件。妥善处理征地拆迁补偿等行政案件,保障“三绕”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14.08%。就集中行政审批、城市管理等行政决策提出建议,支持政府“放管服”改革。运用联席会议、庭审观摩、专题讲座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件。

着力综合施治,推进执行攻坚。紧紧围绕“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执结案件12241件,标的额30.99亿元。实行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律师调查令等制度,确保执行高效、规范。不断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初步实现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网上查控。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溢价率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市中院拍卖云南某区采矿权,以高出起拍价4420万元的价格成交,溢价率751.7%。运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73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力度不断加大,促使46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4652万元。开展“执行大会战”攻坚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全程见证执行。

二、重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司法保护,推进德阳智能智造,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件。完善知识产权类案快审机制,成功调处21件销售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主动为剑南春集团、蓝剑集团等企业提供司法服务,提升企业品牌保护意识。完善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对20家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推进“执转破”程序衔接,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破产审判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审结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案件144件,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高度重视产权保护,为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的营商环境。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纠纷案件2440件,促进市场要素快速流转。审结证券、票据、保险、股权转让等纠纷案件827件,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依法审理建筑设计、施工合同等纠纷案件603件。审结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等纠纷案件664件。妥善处理雍城·壹号等涉众型房地产纠纷,有效盘活资产项目,维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遗留问题、“烂尾楼”等房地产项目的维稳处置工作。

优化金融法治环境。注重保护金融债权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相统一,审结银行借款合同纠纷893件,标的额18.6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68%和8.57%。依法认定新型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严厉制裁恶意逃废债行为,妥善处理不良金融债权转让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保护合法民间借贷,审结案件2054件,标的额16.1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0.49%和12.9%。坚持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金融创新相协调,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妥善审理涉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P2P网贷系列案。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促进涉金融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协同合作,会同金融机构研究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为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深入开展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审判活动,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5件。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涉林刑事案件判决中创新采用“复植补种”非刑罚方式,判令被告人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向社会公布陈某某违法排放工业废水、张某某滥伐林木、某房产公司噪声污染等8件环境资源案件,其中2件被评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加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衔接。全市有4个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

深化依法治市实践。深入开展“互联网+巡回审判”,满足群众对审判公开、司法便民、法治教育的需求。什邡市法院将“互联网+巡回审判”作为民生工程,推进到学校、社区、乡村、企业。加强诉非衔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167件,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面推行判后答疑,引导涉诉信访依法解决,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00件。切实发挥“法治教育基地”重要作用,市中院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确定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广泛开展禁毒、知识产权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中央电视台全程报道网上销售假冒“剑南春”等知名商标白酒案。

三、推改革,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办案人员权力清单,明确法官和其他人员职责界限,确保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审判。坚持“入额必办案”,强化法官办案刚性约束要求。其中院庭长审结案件16295件,占案件总数43.05%。完善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推进首批员额法官等级确认工作,充分调动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法官人均结案166.17件,同比上升83.88%,平均审理天数46.03天,同比下降41.58%。开展案件质量“三评查”活动,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进一步增强法官的审判责任心。全市法院案件审结率97.61%,名列全省法院第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6.06%,当庭裁判率51.27%,均优于全省法院审判质效一流值。

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完成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组建工作,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配比1:0.85:0.88。制定合议庭审判规则,推行静默式管理,把审判权运行的每一个节点都纳入可查可控范围,切实解决放权之后的监督问题。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限,由个案审批、文书签发转变为案件质效监管和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审判委员会指导、专业法官会议咨询职能,提升审判质量。去年,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93%,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08%。

改革和创新审判方式。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完善庭前会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通知174名“四类人员”出庭作证,为356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确保庭审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市中院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法院十佳庭审”荣誉。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出台家事审判指导意见,创新家庭矛盾化解机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6.78%。旌阳区法院审理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家事审判工作做法被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推介。开展案件繁简分流,推行诉前调解分流、立案登记分流、案件审理分流和执行程序分流,实现简案快结、难案精审。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审结案件16048件,占一审案件

74.47%。

推行智能化诉讼服务。实行小额诉讼费刷卡代缴服务,开展网上诉讼引导、网上预约立案等,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完善网上公开平台,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公布执行信息1.2万条,直播庭审482件。中江法院利用法庭语音文字转换系统自动生成庭审笔录,让庭审更加透明高效。全面开展电子送达工作,创新微信送达、电话公证送达,解决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形成破解“送达难”的“德阳经验”,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作了交流。

四、严管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在“固定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组织干警向“全国模范法官”郭兴利等先进典型学习,举行“12·4”宪法宣誓、荣誉天平奖章颁发仪式,保持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在全省法院司法作风第三方测评中排名前列。把培育廉政文化与弘扬法治精神相结合,推进廉政警示教育日常化。专项清理执行案款、案件暂存款,及时防控廉政风险。坚持“一诺三清”制度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人员4人。

长抓队伍素质建设。推行复合型青年干警递进培养计划,遴选首批审判业务专家、业务骨干15名。加强对《民法总则》及新司法解释的学习,分层、分级、分类培训干警2600余人次,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强化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6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法院庭审标兵”,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重视学术理论调研,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46篇学术调研文章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

深抓基层基础建设。在人员招录、业务培训、审判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基层法院新增干警40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完善业务指导制度,制定类案裁判指引8份,发布26个参考性案例。发挥审级监督职能,促进基层法官业务水平提高。充分尊重基层创新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做法。案件繁简分流、电子送达等多项工作被省法院、最高法院确定为试点。

去年,全市法院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席会专题汇报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11次,办结建议、批评和意见6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4件,改判、发回重审16件;高度重视律师、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法院工作水平提升。

一年来,全市法院有13项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全省法院交流推广,7个案件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典型案例,受到各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6次,21个集体、4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市中院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改革后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审判责任制和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法官司法能力不强,个别案件存在瑕疵或确有错误。三是少数法官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现象。四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法官办案压力进一步增大。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基本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为建设高质量的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根本政治担当,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二是紧紧围绕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强市,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三大攻坚战”“四张名片”“十大重点工程”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增强服务成德同城化、乡村振兴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效性。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化解各类民事、行政纠纷,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紧紧围绕司法公开为民,全面落实依法治市部署。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送达等服务,实现司法公开自动化、诉讼服务智能化。推进“互联网+巡回审判”,提升“法律七进”实效,让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市实践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是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要求,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启动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和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审判团队。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院庭长庭审竞赛、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促进法官增强质效观。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五是紧紧围绕司法公正高效,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干警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针对“四风”问题新表现,持之以恒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落实好“两个责任”,深化标本兼治,保证法官清正。完善人才培训交流制度,深入推进复合型青年干警递进培养计划,不断提升队伍的司法能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世界智造之都、国际文化名城、成都北部新城、生态田园典范,谱写美丽繁荣和谐德阳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用语说明

1.执行悬赏保险:指申请执行人经人民法院同意,向保险公司购买悬赏保险,由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在保险期间内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或人身下落线索的,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悬赏金,在申请执行人给付后,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将悬赏金赔付给申请执行人。

2.僵尸企业: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3.执转破:指执行法院发现被执行企业符合破产条件,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被执行人同意,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对债权人依法、公平清偿。执行转破产对于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化解执行积案都具有重要意义。

4.网络司法拍卖: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诉讼资产的司法行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等5家全国性互联网拍卖平台。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全透明、高效率、高溢价、低费用等优点。

5.恢复性司法理念: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灵活运用各种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促使责任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尽可能将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

6.诉非衔接:指诉讼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目的在于促进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7.办案人员权力清单:为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市中院制定《关于办案人员权力清单的规定(试行)》,明确了合议庭审判长、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权责界限,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运行。

8.法官退出机制:即指员额法官出现因健康原因超过一年不能正常履职、办案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案件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及违反法律、党纪处分条例和审判纪律规定不适合继续担任法官职务等五种应当退出员额情形之一的;或者出现调离办案岗位、退休、离职、任职回避、调离所在法院、丧失法官任职条件的其他情形等六种自然退出员额情形之一的,由所在法院党组依照一定程序作出退出审议决定。

9.专业法官会议:指由相应审判领域的资深法官组成,为法官和合议庭在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等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10.繁简分流:指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11.智慧法院: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智慧法院主要指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

12.四类人员:即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及专家辅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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