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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聚焦”助推家事审判改革

www.scol.com.cn  (2018-01-08 10:32:48)  来源:德阳日报  
编辑:宋开文  

自2016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构建和睦幸福的家事关系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治愈作用,切实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注重制度系统集成,朝着改革目标聚焦发力,以“三聚焦”积极推进全市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聚焦理念转变,推动家事审判工作专业化。一是审理机构专业化。全市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和家事审判庭或合议庭,将家事案件与普通民事案件相区分,实现家事案件集中化审理。二是审判队伍专业化。选派熟悉家事审判业务、综合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心理学知识的法官担任家事法官,同时吸纳辖区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女性人民陪审员组建家事女子陪审团,参与家事案件审理。三是审理环境专业化。探索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区,采用“圆桌审判”,进行“家庭化”布置,以圆桌取代审判台,建立柔性诉讼环境。

聚焦机制创新,促成家事诉讼程序特别化。一是不公开审理。市中院要求家事案件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二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在实践中探索建立未成年当事人出庭制度、离婚案件强制教育制度、延伸案后帮扶与救助制度等符合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工作制度。三是避免矛盾激化。对危机婚姻放缓诉讼进程,尽可能地修复家庭关系、钝化矛盾。强调当事人亲自到庭,力求实现纠纷的彻底化解。对一些有缓和可能的离婚案件,推行冷静期制度,通过法官的积极引导,最终重归于好。

聚焦制度发力,促进家事审判举措多维化。一是建立财产申报、调查制度。要求当事人必须通过填报表格的形式向法院申报案件争议的财产,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探索制定《未成年人子女抚养调查表》《经济状况调查表》,对当事人财产状况、家庭环境、生活状况、未成年人子女情况等进行调查,为案件调解和判决提供参考。二是建立心理疏导机制。聘任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具有丰富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干预经验的心理疏导员,对需要心理抚慰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准确查找矛盾的心理根源、抚平创伤。三是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在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诉讼离婚案件当事人均可向法院申请领取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的内容不涉及案件事实,有效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四是建立全程调解制度。聘请人民调解员为家事案件调解员,通过与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合作,开展诉前、诉中、诉后调解工作,多层次、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形成“梳、劝、帮、教”调解新模式。

据悉,为使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有序、有效、协同推进,市中院在去年7月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家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此项改革已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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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法院高效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肖盛雄通讯员易佑福尹冰心)中江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近日成功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其安度晚年提供了法律保障。

原告钟某某现年81岁,育有两子四女。2013年11月,钟某某不慎摔伤入院治疗,钟某某的6个子女因医疗费、赡养费的分摊发生争执,钟某某让其小儿子陈某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和赡养费。2016年8月,钟某某再次摔伤入院治疗,大儿子陈某某拒不承担对其母钟某某的赡养义务,钟某某再次叫小儿子陈某支付了全部费用。

因垫付钟某某两次住院医疗费及从2013年至今的生活费、保姆费用,导致小儿子陈某经济困难无力再继续支付钟某某的赡养费,钟某某的生活失去了保障。迫于无奈,钟某某将自己的6个子女告上了法庭。在庭审过程中,中江县法院采用“圆桌审判+巡回审判”方式进行耐心疏导。

最后,法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原告钟某某以前产生的医疗费、赡养费及今后的赡养费作出了公正裁决,使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切实保障。

据悉,该案的审结,仅是中江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中的一个缩影。自去年4月以来,该法院已审理类似案件近百件。在家事审判改革中,中江县法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五项制度:一是创新推出《家事纠纷诉讼服务指南》;二是创新法庭设置,将七个派出法庭设置为七个家事审判团队;三是创新实施离婚财产申报制度,规定每一起离婚案件均实行财产申报,避免当事人举证困难;四是创新推出“特别家书”,即在案件审结后,随文书发放家庭成员一封信,对当事人进行劝导;五是创新法庭布置,缓解当事人畏惧心理。(德阳日报记者 肖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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