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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 开拓创新 什邡公安改革步入快车道

http://www.scol.com.cn  (2017-06-20 17:22:1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宋开文  

——什邡公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侧记

四川在线消息(李育钊 张敦霜)近年来,什邡市公安局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的通知》、四川省公安厅、德阳市公安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用改革成果推动公安整体建设再上新台阶。

深入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全市公安改革步入快车道

公安改革事关公安发展大计,为全面深入推动什邡公安改革工作,公安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项目带动、分块推进,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全市公安改革工作步入快车道,进入深水区,迈上高平台。坚持目标牵引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按照中央、公安部、省委、德阳、什邡市委关于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部署精神,把同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民警获得感、幸福度的目标与解决公安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全面释放改革红利。坚持上下同步与内外共推相结合。由局领导、局属单位和各所队主要负责人牵头,推出主办侦查员等重点改革项目;发挥社会力量收集警务数据,构建海量警务数据库,学习借鉴外省内外先进经验,巧借外力助推全市警务改革。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深化公安改革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同时,通过项目带动、分块推进的形式,重点推进维护国家安全机制、社会治理机制、公安行政管理机制、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警务工作机制、警察管理制度、规范警辅人员管理七个方面的改革内容。坚持试点探索与并轨强推相结合。在警务机制改革过程中,元石派出所率先推出24小时巡逻防控机制改革,马祖派出所先行先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制改革,刑警大队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探索推进,特巡警、交警大队城区深度融合机制正在发力,情报、网安整合改革取得成功。

深入推进户籍等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全市群众获得感

全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四川省公安厅、德阳市公安局关于户籍改革工作要求, 2013年下半年以来,按照德阳市局户籍改革“八条措施”要求,积极引导农村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2012年城镇化率为22.08%,2013年城镇化率为24.40%,2014年城镇化率为27.19%,2015年城镇化率为28.19%,2016年城镇化率已达30.34%。全力深化身份证办理改革。按照《公安部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和省厅、德阳市局具体工作要求,什邡公安制定完善工作方案, 2016年7月1日,正式开始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并在全市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省内和省外)1个,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窗口16个,居民身份证丢失搜领窗口16个。截至2017年5月底,全市共受理异地身份证306件(其中省外异地身份证142件、省内异地身份证164件),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2887件,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收到群众捡拾丢失证件5个、发还丢失证件3个。全力深化上户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和省厅、德阳市局关于身份证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组织全市18个辖区派出所开展全面摸排核实工作。截至5月底,全市办理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共355人,其中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349人、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3人、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2人、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1人。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根据《公安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若干措施》(公通字〔2016〕1号)要求,积极开展“大数据”采集工作,下放部分户籍业务审批权限,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特殊群众集中预约办证,节假日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开展上门服务,实施二代证和出入境证件特快专递服务,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办理加急出入境证件。对就医、就学、奔丧群众办理加急出入境证件、简化出入境办证手续、港澳通行证签注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港澳通行证2次签注2小时可取、开展网上咨询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搭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会同市政务中心协商共建,搭建了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诸多平台,运行情况良好。2016年11月,全面启动实施居住证制度。为派出所购置办证设备,为主动申领的符合条件的居民办证。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居住证676个。

深入推进交通管理服务改革,提升交管智能化水平

积极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就近培训考试。根据《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88号)要求,新建完工机动车驾驶证C1考场1个,待协调业务下放后,将及时开展驾驶人培训考试、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业务。大力深化车检改革。按照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公交管〔2014〕138号)文件要求,2015年7月底,按什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机动车检验机构已移交市国资公司管理,在车辆管理所成立了监管分中心,对车辆检测业务进行监管。全市机动车检测线、环保检测线均已于2016年8月1日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共办理省内异地验车1167起,跨省异地验车54起。

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提升执法水平

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审核监督,以完善的监督机制促进执法。推行“四不审核制”和“五级责任制”, 从实体、程序上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庭审旁听机制、出庭应诉管理机制。落实执法资格考试机制,针对新法新规的颁实施和法律法规的修订内容展开培训,建立民警学法长效机制开展各类培训6场次,参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取得基本级113人,中级254人,高级13人。成立案管中心,制定《什邡市公安局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定》、《案件受案、立案管理工作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行“受立案日巡查”、“案件质量周巡查”、“案件巡查周通报”制度。目前,已下发巡查通报49期,巡查警情17640余件,查出并督促整改各类执法问题2千余个。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改革,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联合印发了《什邡市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标准暂行规定》、《什邡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狠抓执法硬件建设,以规范的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规范音视频管理使用,配备发放执法记录仪318台,录音录像设备47台,为基层派出所安装执法监控设备18个,要求提交“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完成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17个。全力规范涉案财物管理。2014年,在什邡城北新建“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1个,总投资110万元,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在涉案财物管理上切实做到了“制度、管理、登记、监督”四个到位。全力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2016年6月,与什邡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四类人员出庭作证的若干意见》;2017年5月,与什邡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重大刑事案件非法证据发现的若干规定》。对“非法证据”排除和,检察机关在侦查重大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提前介入等进行了明确。

推进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改革,提升社会治安驾驭能力

着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配备专职社区民警。全局共有社区民警13人,专职社区辅警(职工)23人,分布在城东、城西两所共12个警务室中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均落实了社区民警“三不”规定(不参加所上值班备勤,不直接办理案件、不参与本社区外维稳处突、警卫安保等临时性任务)。二是划分6个巡区(其中一、二、三类巡区各2个)。从巡警大队抽调33名警力派驻主城区派出所,主要针对辖区可防性案件易发案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巡防工作。社区民警以社区为单位,组织街道办夜巡队、督促指导小区楼栋长、保安、红袖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夜间开展针对性治安巡防。三是设立4处圈层封控卡点。共安装智能卡口、往返双向50个,实现与110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对接。2016年,全局通过派出所基础工作破获一般刑事案件97起,捣毁涉黄场所5个,捣毁涉赌场所10个,通过社区警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33人,其中行政拘留89人,强制戒毒12人,刑事拘留32人;通过巡逻盘查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64人,其中行政拘留93人,强制戒毒17人,刑事拘留54人。可防性案件刑事立案较去年同期下降13.2%。

着力加强寄递物流、网购监控。根据德阳市局《关于规范和加强物流寄递业治安管理的通知》、《全市物流寄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警综平台物流寄递行业信息采录工作的通知》(川公传发〔2017〕950号)要求,构建监控长效机制,精心组织全市物流、寄递业业主开展业务培训知识讲座,与市综治办、交通局召开协调会议,指导辖区派出所开展物流、寄递业安全检查,做好登帐登记并将全市113家物流业、15家寄递业逐一录入警综平台实有单位,实现警综管理。

推进公安队伍管理改革,提高队伍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成立了规范辅警管理领导小组,对辅警管理重点问题进行研究,明确本地辅警管理职能部门和专门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梳理辅警岗位、建立岗位清单、制定辅警岗位分类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辅警的“三定”方案。严把民警招录入口关。招录工作由市局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加强警察职业风险保障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抚恤措施,健全因公牺牲、因病去世抚恤金发放制度,对接民政、残联、社保等部门,健全民警伤残保险、社保享受待遇制度。兑现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待遇1人,因病去世民警家属待遇2人。

推进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提高全市刑侦专业化水平

2016年7月,什邡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德阳市局确定为“全省主办侦查员改革试点单位”,按照深化“法治公安”建设、“主动警务战略”的总体要求,什邡公安紧紧围绕协同庭审实质化改革,积极推动建立侦查责任与检察、审判责任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立足刑侦工作实际,先行先试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党委领导下的改革试点组织领导机构已初成型。成立由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肖秀懿任组长的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刑侦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刑事侦查大队、法制大队负责人任副主任,制定试点方案、列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积极谋划、推进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5月1日,成立主办侦查员遴选委员会,制定遴选方案,拟定考题,组织考试,确定相应级别。主办侦查员制度体系已初成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四川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工作初步思路》、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德阳市公安局2017年度刑侦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什邡市公安局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划分实施步骤,确定试点方法,细化工作要求。依照《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条例》,制定《什邡市公安局主办侦查员选任管理规定(试行)》,共9章62条,规范主办侦查员配额、条件、职责、遴选程序、主、协办侦查员权利与义务、工作流程、主办侦查员工作考核、监督、责任等具体事项。主办侦查员工作规范标准已初成型。建立健全全局统一调配的主办侦查员人才库,按照每个执法单位不少于2名主办侦查员的标准,选拔、配备、调整主办侦查员入库,主办侦查员颁发资格证书。每名主办侦查员为一个独立办案单元,以自愿组合和组织指定的方式开展办案,酌情减轻非办案工作任务,实行主办侦查员办案额定任务制度和大要案件侦破奖励制度。制定《主、协办侦查员义务告知书》、《案件会商登记表》、《案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案件侦查工作日志表》、《案件侦查需求表》、《办案监督情况登记表》、《战果确认及分配表》、《主办侦查员法律授权清单》、《主、协办侦查员确认表》等工作表格,建立主办侦查员工作档案。主办侦查员已顺利遴选产生。按照《什邡市公安局主办侦查员选任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经第一批试运行单位侦查员自报,主办侦查员遴选委员会考核,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刑侦、经侦、禁毒三个试点单位任命一级主办侦查员2名、二级主办侦查员11名、三级主办侦查员16名。启动主办侦查员“1+N+N”工作运行模式,即由1名主办侦查员自主挑选配侦和调配案件侦查搭档,组建专业化、精英化的办案团队。5月10日,召开全局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向首批29名主办侦查员颁发资格证书,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全面启动。

2017年,什邡公安各项改革遍地开花,形势喜人。面对挑战,什邡公安思路清晰、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什邡公安将以百折不饶的精神,坚韧奋进,拓展发展平台,将改革成果进一步转化为战斗力,全面有序推进各项警务机制改革,以创新和务实精神,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队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什邡的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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