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广汉市工质局成功调解首例经营者无过错合同纠纷

http://www.scol.com.cn  (2017-08-03 17:59:0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罗峰 李从喜 记者 张渔)2017年7月3日,广汉市工商质监局接待了一位寻求帮助的消费者,请求该局对其与广汉某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合同纠纷予以调解。

7月4日,广汉局调解人员来到该公司所开发的楼盘了解情况。据悉,这名消费者采用按揭方式,在该楼盘购买了一套总价61万元的商品房,交纳首付款19.1万元,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但由于自身原因,银行按揭贷款未能如期办理,消费者也无力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按照《补充协议》第二条:“如因买受人原因不能按时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造成违约需支付出卖人总房价10%违约金”之约定,消费者应向开发商缴纳违约金6.1万元。经与双方沟通,调解人员了解到本次合同纠纷的焦点集中在违约金金额上,消费者觉得过高,开发商则认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7月5日,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广汉工商质监局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售楼处进行现场调解。在充分听取了双方诉求后,调解人员指出,本合同纠纷消费者违约在先,置业有限公司没有过错,按照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规定,消费者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但公司应考虑消费者不能按时交纳剩余房款并非主观故意,确实存在实际困难,希望能够减免部分违约金。经过协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消费者承担违约金3万元。7月27日,双方按照调解方案执行完毕,标志着广汉市首例经营者无过错合同纠纷调解成功。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