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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所有权 使用权也能贷款

http://www.scol.com.cn  (2016-09-26 10:51:51)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邓嗣华  

广汉试点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抵押融资——

    四川在线德阳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袁婧)9月21日中午,广汉市和兴镇华严村,艳阳高照,一扫前两日的阴雨。“得抓紧时间收谷子,天气预报说过两天又要下雨。”华严村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汉成,驾着拖拉机,同时指挥着地里的两台收割机。

    这800余亩农田几乎全靠机械化耕作。拖拉机是刘汉成今年新买的,两辆,花了22万元。这笔钱是他从银行贷来的,用了6841米沟渠的使用权做抵押。

    仅有使用权,如何抵押?2013年,广汉市被列为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2014年,又被列为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随后,广汉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抵押贷款,刘汉成也成为了抵押贷款的首批受益者之一。

确权颁证
土地流转召唤两权分离

    耕地面积超过40万亩的广汉,地处都江堰灌区腹地,水利设施完善程度,成为土地流转的重要条件,农业规模经营也对农田水利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提高村民管护农田水利设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汉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改革,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了确权颁证。起初,沟渠、山平塘等农田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确权给了村社集体,部分小型蓄水池、水窖等确权给了农户。

    但广汉市水务局局长刘刚注意到,农户们对这份证书的热情并不高,甚至有人问:“拿到这个证,有啥用嘛?”“问题在责任分散。”水务局改革小组开始琢磨:如何真正发挥农田水利设施权证的效用?

    一组数据引发思考:截至去年年底,当地耕地流转总面积12万亩,流转率达30%。如刘汉成所在的华严村几乎整村流转,2000多亩耕地分别由5个大户经营。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之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在实际上发生了分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合社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成了农田水利设施的直接受益者,何不把他们作为重点?

    随后,广汉推行“确两权、颁两证”,按照“谁建谁所有、谁地域谁所有”“谁使用谁管理、谁用水谁付费”的原则,将流转土地上的水利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了分离,所有权证在村社集体,使用权证颁给了新型农业经济主体。

    “要激发活力,必须先赋权。”刘刚说,赋予大户使用权,大户才能更爱惜水利工程、用好水利工程。

“银水”联姻
贷款融资激发大户活力

    赋权到人,只是第一步。要让大户们对农田水利设施真正关心、上心,还得让这项权利“有用、可用”。广汉将改革的第二步,着眼在了所有权的抵押贷款上。“农业是个高投入项目。”刘汉成说,尤其是连片成规模的农田,几乎都要依靠机械耕作、收割,“购置农机设备、维护水利设施,这些都需要花钱。”

     两权分离,明确了权属,却为抵押贷款带来了困扰:有所有权的人不愿意贷款,有使用权的人想贷贷不到。

     有过律师经历的刘刚认为,水利设施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对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农田水利设施,其使用权也有‘价值’,这个‘价值’可量化、可融资。”

     为此,广汉市出台了《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管理办法》,明确了使用权申请、取得、抵押融资、转移等方面的条件和权利义务,并出台了《水利设施价值评估办法》,明确原则上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工程设施造价基础上,结合工程效益、管护等指标开展价值评估。

     但即便是对第三方,沟渠价值评估也是一项“新任务”。为此,广汉市决定在试点期间,由水利、农业、金融等方面的建造、咨询、评估专家组建成专家库,由广汉市水务局牵头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抵押信贷的依据。

     今年2月,刘汉成提出贷款申请后,专家组对800余亩农田的水利设施进行了价值评估,综合渠道位置、输水能力、灌溉能力、排涝能力、补水能力、工程造价等多项因素后,最终估价142.51万元。一个月后,邮储银行广汉分行给他发放了50万元的贷款。

风险防控
贴息+基金实现双保险

    拿到50万元贷款后,刘汉成花了22万元买了两辆拖拉机,打了两口深井花了7万多元,加上定期对沟渠进行管护的费用,以及给与其他大户合买的烘干机结算余款,“算下来,50万元就花得差不多了。”

    这用法,也是在贷款协议签订时就与银行约定好的:只能用于水利设施和农业生产:一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养护,二是农田水利设施财政投入部分之外的末级渠系改造、增加抗旱井等提升保障能力建设,三是农业生产固定资产购置及流动资金。

     刘刚解释说,这是为了确保贷款使用符合改革初衷——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生产资料购买资金周转等方面的难题。

    为了保证经营者在上述范围内使用贷款资金,广汉出台了《农田水利设施抵押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将贴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规定在贷款周期内的前两年,经营业主贷款利息由政府补贴50%。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向贷款银行按期支付贷款利息和偿还本金,与融资性担保公司解除相关担保手续后,经水利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可获得贴息支持。“如果不按规定使用,审核通不过,贴息自然也拿不到。”

    为了进一步减轻银行风险压力,广汉又出台《农田水利设施抵押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先期出资50万元,与金融机构共同设立贷款风险基金,市水务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风险补偿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政府和金融机构按照60%和40%的比例共担风险。

    政府贴息和风险补偿“双保险”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抵押融资试点在广汉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合社等,广汉市共计发放7笔420万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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